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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

2020-03-22 22:36:45

合建设〔2019〕19号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停止使用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功能的通知》(皖建审改办函〔2019〕47号),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质量,经研究决定启用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消防、人防)审查实行数字化审图。涉军涉密工程除外。

二、实施时间

2019年11月18日起施行。11月18日至12月3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施工图审查可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自2020年1月1日起,各审查机构审查业务应通过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进行,不再受理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线下纸质审图业务。

三、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访问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数字化审图,使用“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名、密码登录,无账号的可按要求申请注册账号。

2、建设单位登录系统提交项目申请,勘察设计单位配合在系统内完善信息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建设单位申请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文件先后进行审查。

3、施工图审查合格后,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机构电子签章。

4、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做好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有审查机构电子签章)及审查意见的电子归档保存工作。

四、审查备案

根据《关于停止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功能应用的通知》(皖建审改办函〔2019〕47号)要求,2019年12月1日起,安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停止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办理业务,我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通过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办理备案业务并打印证书。

五、实施要求

1、工程涉及到的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相关计算书)均应以PDF格式文件上传到数字化审图系统,并按相关要求加盖勘察设计单位、注册人员电子签章以及相关人员电子签名。勘察设计单位和注册人员电子签章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配备适应数字化审图系统要求的电子设备及网络环境,加强人员培训,保证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上传效率和审查效率。

3、各相关单位可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地址:http://cxjsj.hefei.gov.cn/)->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工程建设云->帮助中心,查阅数字化审图办理流程及操作指南。

合肥市工程建设云平台数字化审图系统使用期间如有疑问和建议,请及时与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联系。

政策咨询电话:0551-62619859 

技术服务电话:0551-65302830

数字化审图QQ交流群:634887519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19年 1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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